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MPA)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15-06-10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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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6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百余年的历史。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8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1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中心1个。目前,学校拥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我校2015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计划招收105人,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报名参加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还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地点为各地报名点,考生请一律在华中师范大学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一)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于2015年12月25日前,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 (一)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学校复试前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学籍)信息报告。 (二)复试时间大约在2016年4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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